三、基督的最後誘惑

 

李安在一次演講中,談到電影有兩種:「關於電影的電影」和「關於人生的電影」。

 

現在越來越少關於屬於後者的電影,那種片場學徒出身,沒有淵博的電影知識和素養,有著直觀純粹的觸角,生猛青澀卻不得不逼視的真誠之作。媒體的改變讓我們變得老成世故、又變得急躁狂妄、變得方便又缺少觀察與凝視,並且不再信仰。網路與多平台讓電影不再是黑暗密室中的神秘儀式,而是隨手可得的速食消遣。

 

影迷越來越多,真誠面對生活者越來越少。如寶琳.凱爾說過的,整個世代都在撿昆汀.塔倫提諾的渣滓。

 

在《電影的故事》中,導演馬克.庫辛斯說,1995年之後幾乎每部電影的人物,都像是從《黑色追緝令》中走出來的一樣。而這部電影,當年得金棕櫚時保羅.許瑞德說:「這部電影二十年後就會被遺忘,裡面沒有一點真誠的情感。」

 

他後面一句說對了,可是前面一句錯了。整個世代簇擁這個聰明絕頂的狂妄小子,土法煉鋼的新一代電影狂上了神壇。

 

越來越少關於生活的電影,卻越來越多關於電影的電影。這是個危機,自我沈迷的電影終究會變得枯燥虛假,缺乏想像力和光彩。但這句話或許在史柯西斯身上不成立,因為電影就是他的人生。

 

「我愛電影,那是我人生的全部。」

 

如果要問當代最偉大的美國導演是誰,我不敢說一定是史柯西斯。科波拉在短短十年內讓自己不朽,大衛.林區、柯恩兄弟、泰倫斯.馬力克還在第一線活躍。

 

但是,如果要問當代美國最狂熱的電影人是誰,肯定公認是史柯西斯。

 

2006年的奧斯卡,最佳導演頒獎典禮時,臺上站著三個人。他們分別是法蘭西斯.科波拉、史蒂芬.史匹柏和喬治.盧卡斯。

 

這三個人站上來,幾乎就是四十年來的好萊塢。四十年來沒有人像科波拉一樣崇高,短短十年內連續五部電影,拿了五座奧斯卡,兩座金棕櫚,每一部都是影史經典。

 

四十年來也沒有人像史蒂芬.史匹柏一樣知名,他是世界上最出名、影響力最大的導演。就算對電影只有一點點認識的人,世界上只認識一個導演的名字,那個人就會是史蒂芬.史匹柏。最賣座的類型片導演、最好的電影製片、最有權勢的電影人。

 

而最後一個,則是四十年來最會賺錢的導演,盧卡斯影業開創了高概念電影的盛世,原來電影可以是這種東西,無所不賣,永遠不死。盧卡斯早已超越了導演的概念,他的創意帝國是源源不絕的金礦,盧卡斯影業讓一個淺薄天真、浪漫動人的童話故事成了永恆的印鈔機,涵蓋所有媒體能夠賺錢的面向。2015年,J.J.艾布拉姆斯導演的《星際大戰七》上映,盧卡斯的故事還在繼續,就算他每天只是搭著遊艇作日光浴也是一樣。

 

無限拖臺錢的福音戰士補完計畫,不過是盧卡斯的故智。

 

J.J.和史匹柏也有一段動人的情誼,這個有機會再說。

 

盧卡斯影響力多大?當年盧卡斯影業有兩個工作室,一個做擬真特效,一個做3D動畫,前者叫工業光魔,數十年來世界上最好的特效工作室,後面一個被賈伯斯買走,後來拍了《玩具總動員》,他們叫皮克斯。

 

但只有他們三個贏家中的贏家,還少了某種東西,一種堅持到底的精神,一種痛苦煎熬的歷程。那是電影之所以被稱為藝術,被視為偉大的無形力量。還要一個不認輸的輸家,一個永遠站上擂台的挑戰者。

 

這三個耄耋老人說著奇怪的笑話,他們說站在台上的人都有拿到奧斯卡獎。

 

盧卡斯突然說,欸等一下,我可沒有,但至少我有提名。不管怎麼樣,今天我很高興能在這裡頒獎,畢竟施比受更有福。

 

另外兩人連忙說,不、不,絕對是拿比較好。

 

接著,得獎者公佈。史柯西斯第一句話說:「可以檢查一下這上頭有沒有寫錯名字嗎?」

 

從台下,走到台上,他走了三十年。這四個人,就是當初改變世界的電影小子。

 

不管多少人沒拿奧斯卡,像是奧森.威爾斯、希區考克和庫柏力克,不管有多少人不屑奧斯卡,尤其是他的老鄉伍迪艾倫,他依然想要拿到這個無聊又可笑的虛名,那是他的夢想。

 

他說:「我從有記憶開始,我就在看奧斯卡的頒獎典禮。那是我從小的夢想。」

 

奧斯卡是什麼?是好萊塢的最高榮譽,不是電影藝術的最高榮譽,這就是它被詬病的地方。代表一群品味不一定出眾的特定人士的狹隘品味。史柯西斯早已是公認的電影大師,可是他依然渴望奧斯卡。或許是世界上最渴望的人。

 

他渴望的是奧斯卡嗎?他渴望的是被好萊塢接納。有趣的是,這個總是無限放大自己童年幻想的老人,渴望的不是被台上、台下的好萊塢人接納,而是渴望在房間裡面的那個時期的那些導演接納。

 

他渴望自己被黃金年代的導演接納,成為他們當中的一員,所以奧斯卡對他來說那麼重要。也是為什麼伍迪艾倫這麼不屑奧斯卡,他根本不在乎什麼好萊塢。有次頒獎典禮找伍迪艾倫擔任嘉賓,他拒絕了,他說:「頒獎這種事情不是應該找史柯西斯嗎?」

 

你看,類型與原創、好萊塢與作者論,並沒有真的那麼難以抉擇。難的是什麼都想要。

 

要揣摩奧斯卡的口味有那麼難嗎?對技術高超、素養深厚的史柯西斯來說當然不是,而是同樣的癡迷和執著。他要做自己,所以不會被保守的影藝學院青睞。他要做自己,所以無法跟上1977年掀起的高概念大浪潮。

 

他不能嗎?不願而已。你看,又來了,史柯西斯的辯證法。他要做自己、不想妥協,卻希望被愛。當年盧卡斯說,如果《紐約.紐約》改成喜劇結尾,票房可以多一千萬。

 

史柯西斯卻說:「我跟這傢伙不一樣,他拍片只為了賺錢。」

 

像是柏格曼,拍片很省,錢從不是問題,極短的拍攝時間、簡單的場景、老班底的演員,幾十萬美金就可以搞定,高產、高品質,低風險,有著高超的技巧和表演,深刻的劇本和前衛的概念。毋庸置疑的好電影,自由的創作空間,便宜。

 

但是史柯西斯夢想大片廠、大預算,夢想複雜的攝影機運動和夢幻一般的場景、夢想化妝、燈光、特效、大批人手,夢想他童年著迷的那些黃金時代大製作。所以他需要錢,比很多人都需要錢,可是他又比很多人恐懼為錢妥協,他這麼的矛盾,又這麼的自找麻煩。

 

所以,讓他這麼的獨一無二。矛盾與苦難造就了他,傻勁和癡迷造就了他,讓他在台上三個人早就已經坐收年少得志的紅利時,他還像個減重的拳擊手一樣刻苦。看過他一個訪談,在《雨果》上映後,他說:「我是不是一直在重複一樣的事情,我是不是已經端不出新鮮的把戲,我是不是只是四零年代到六零年代的產物?」

 

沒有傲氣、沒有自滿、也沒有喜悅,滿滿的焦躁與恐懼。到底、到底你還要折磨自己到什麼時候?

 

總之,這個比誰都還渴望被愛的脆弱小孩,卻總是掀起一陣陣波濤。叫罵、詛咒、暴動、抗議,有人看了他的電影去刺殺雷根,有人看了他的電影把他視為惡魔,在電影院裡引爆炸彈。

 

2013年,《華爾街之狼》放映後,有影藝學院成員到他面前咒罵他可恥。

 

為什麼?這個自我哀傷、自我沈醉的影癡,到底挑動了哪根敏感的神經?

 

史柯西斯開始走上電影道路後,有一個故事深深吸引他。他是個迷信虔誠的天主教徒,和梵谷年輕一樣,相信宗教可以拯救自己,可以拯救世界。基督宗教的拯救完全體現在一個人身上,就是史柯西斯和所有信徒的英雄—耶穌基督。

 

如果希望被耶穌基督拯救,那必須,耶穌基督是個脆弱的人,如此,他才能拯救脆弱的我。史柯西斯如此堅信。耶穌基督必須有人性,必須有欲望與恐懼,如此他才能拯救我。

 

獅子的堅強與老鷹的自由,對人沒有意義,因為我是人,牠們不是人,神也不是人。弱者的堅強與囚徒的自由,對人才有意義。我是人,只能被人拯救。只有人能告訴我人能做到什麼地步。

 

這是極為簡單的信仰推論,也是極為大膽的挑釁。同樣的,也是矛盾的史柯西斯辯證法:聖女或妓女。

 

史柯西斯的處女作,主旨討論奇怪的愚蠢情節。一個女人如果你能夠得到,代表她不夠好,是個妓女所以才會被你得手。如果一個女人你得不到,代表她很好,她是聖女,所以你拼命想要得到她。

 

如果你追求不到,無比痛苦,如果得到了,也無比痛苦。

 

很長一段時間我不理解這個情結的根源,後來我這樣歸結:因為他恨自己。

 

尚雷諾說:「每個導演終其一生只拍一部片子,其他作品都只是註腳與變奏而已。」矛盾,就是史柯西斯的起點,也是永恆的主題。

 

脆弱才能拯救脆弱,堅強不能;罪人才有救贖、聖人沒有;恨是愛,背叛是忠誠。聖女是妓女,死是重生。

 

這就是希臘小說家尼古拉斯.卡贊斯基的小說《基督的最後誘惑》的觀點。

 

耶穌基督軟弱又卑微,趴在地上懇求:「神啊,天上的父呀,求求你不要愛我。」他娶妻生子,逃避神諭,猶大則是孤獨的英雄,背負著殺死耶穌讓他成聖的千古使命。

 

猶大是英雄,耶穌是懦夫,耶穌差一點就屈服了,屈服在撒旦給他的最後誘惑:成為凡人之前。如果能夠不當神子,不當彌賽亞,平凡的當個木匠娶妻生子,老去,悲傷與喜悅,遺忘與老病,該是多麼美好的事情。

 

如果大千世界不是終極的誘惑,什麼才是?渴望平凡是聖者的唯一解脫。

 

這是史柯西斯終極的英雄,夢想的主題。他一直夢想自己能夠拍攝這部電影。1980年,《蠻牛》獲得了好評,票房卻表現不好,接著史柯西斯再和狄尼洛拍攝了《喜劇之王》,和《紐約.紐約》一樣,又是一次重挫,也和《紐約.紐約》一樣,《喜劇之王》是史柯西斯又一部被低估的偉大電影。

 

陳凱歌說過:「一個創作者一生能拍出《計程車司機》、《蠻牛》和《喜劇之王》這三部電影就夠了。」

 

陳凱歌滿足了,史柯西斯沒有。

 

2012年《視與聽》票選中,科波拉選了他的十大電影,《喜劇之王》和《蠻牛》赫然在列。黑澤明有個百人百年百部電影名單,史柯西斯,他選了《喜劇之王》

 

《喜劇之王》之後會專門介紹。

 

這時史柯西斯拿到一筆預算,總算有片商願意投資《基督的最後誘惑》,劇本、選角、場地都敲定準備開拍時,突然整個計畫被硬生生喊停。片場高層因為擔心題材敏感,所以喊停這個計畫,寧可把前期的錢砸到水中也不管。

 

也在這段時期,他又遭遇了婚姻的危機。他的第三任妻子和當時的情人麗莎明尼利一樣,也是大導演的女兒,只是這次來頭更大,身世更顯赫。

 

40年代,出現了一封信:「親愛的導演:您願意啟用一個義大利語只懂『我愛你』的瑞典女星嗎?」一個因為迷戀作品而愛上導演的巨星,放棄如日中天的事業,拋家棄子,千夫所指,孤身到義大利拍攝電影,只為了心愛的導演。

 

這個女星是英格麗.褒曼,導演是羅塞里尼。和文生明尼利一樣,羅塞里尼也是史柯西斯的英雄,他又愛上了偶像的女兒,伊莎貝拉.羅塞里尼。他的人生像他電影裡面的故事一樣殘破,三年就結束這段婚姻。當年褒曼從美國到義大利,這次女兒伊莎貝拉羅塞里尼從義大利回到美國。

 

電影跨越時空,跨越螢幕之外與小房間之內,跨越真實與幻想。電影與人生糾纏,他的人生只有電影。

 

悲哀的是,或許片商是對的,1997年類似題材的《達賴的一生》不只票房平平,還讓迪士尼被中共封殺多年。又一次掀起波濤的電影。

 

夢醒了。史柯西斯再一次萌生退意。《蠻牛》沒拿到奧斯卡最佳導演,接連的票房失利,一生一次的豪賭慘輸。他又想離開了。這時候距離偉大的《蠻牛》,不過才三年而已。

 

不久之後,英國演員兼製片唐納.葛瑞芬,想拍一部黑色幽默的都市喜劇,電影叫《下班後》。他們有提給史柯西斯這個案子過,史柯西斯有興趣,但他這時候正在忙《基督的最後誘惑》前製。

 

當時他們想找年輕有潛力的導演執導,畢竟預算和名氣有限。他們那時候很喜歡一個動畫短片《Vincent》,風格詭異溫馨,童趣又陰森,消瘦的人物像是搞笑的惡夢,獨特難忘的歌德風格。

 

這個年輕導演叫提姆.波頓。

 

準備要開拍了,史柯西斯卻來訊,《基督的最後誘惑》取消了,他要執導《下班後》。提姆.波頓得知史柯西斯感興趣,馬上退出,放棄這個工作機會給史柯西斯。

 

史柯西斯又再起了,電影用非常低的成本(四百五十萬美金)完成,1986年拿下坎城最佳導演。

 

接著,又有片商願意投資《基督的最後誘惑》。只是成本不到原本的一半,整個檔期非常窘迫,資金短缺,史柯西斯硬著頭皮把這部電影拍完。上映前,就有宗教團體要出錢買下膠卷銷毀,接著許多抵制活動,抗議浪潮,恐怖攻擊。

 

有人說這是史上最邪惡的電影。

 

為什麼?史柯西斯的電影有什麼魅惑的力量,讓他的個人表達,總是大逆不道,波濤不斷?他的電影並不特別色情、暴力或殘酷。確實相對來說是尺度相當大的電影,但比起肆無忌憚的剝削電影,或是好萊塢動作片虛假的暴力場面,恐怖片對宗教直接又粗暴的褻瀆,史柯西斯的電影都不需要抵制,卻總是引起爭議。

 

我想,原因在於他的稱號「電影社會學家」身上。

 

四、電影社會學家

 

史柯西斯的鏡頭,讓你能夠進入角色的視角,觀看整個荒誕離奇的世界。進入他們的生活,正常化一切不正常的事情,暴力、罪惡與墮落是如此的讓人習以為常,你呼吸到罪惡世界的新鮮空氣。

 

他經常改編傳記,有趣的是,這些傳記都不是一般導演會拍攝的題材。他選擇的是特殊世界的平凡人,邊陲世界的小角色。

 

有人說,喬丹.貝爾福根本不值得拍攝成一部電影,他只是華爾街的邊緣人,一個上不了檯面的小丑,一個充門面的的暴發戶。史崔頓這種公司,只能炒炒仙股,和金融海嘯、金融風暴毫無關聯,真正受騙的也只有非常少數的人。這是一家沒有代表性的公司。所謂的「華爾街之狼」,也不是什麼神通廣大的一方之霸,只是一個新手,一個太過囂張馬上墜毀的騙徒。

 

這話也對,也不對。

 

不管貝爾福再怎麼舌燦蓮花,還是不能告訴我們金融世界如何陰慘可怕,數字背後的陰謀如何毀滅我們的世界。高盛、摩根大通、雷曼兄弟或是他一開始上班的羅斯柴爾德,才是真正的幕後黑手。像是《黑心交易員的告白》裡面的傑瑞米.艾朗一樣。你根本不知道他在做什麼,他怎麼爬到那個位子,他從哪裡來,又會到哪裡去。

 

真正的壞蛋不會被抓,毀滅了世界之後還可以搭著噴射飛機見美國總統要錢。數百年來像封建貴族一樣近親繁殖的邪惡集團。

 

喬丹.貝爾福?他撿到了一些吃剩的碎屑,而且吃相很難看,蠢到想收買FBI?為什麼要拍攝這個人?你看他根本沒有任何關係,唯一的IPO是丹尼的高中同學,唯一願意幫他洗錢的人是草包的大學同學。

 

真正的惡魔優雅而神秘,他們和史崔頓的差距,就像梵蒂岡和新興宗教的差距一樣。他們從幾千年前就在屠殺異教徒和女巫,近百幾年來換上白衣,馬上搖身一變成為秩序、傳統和文明的代表。那種在地下鐵放毒氣的手段,比起千年前教廷做的事情,像場兒戲。

 

這個問題,也是一樣,在《四海好傢伙》裡,不管亨利.希爾再怎麼聰明、吉米和湯米再怎麼狠,也就是幾個跑龍套的。他們進不了那個世界,進不了《教父》樓上的那個小房間。

 

同樣的,為什麼李奧納多在《神鬼無間》要當臥底?因為他的出身。他的整個家族都是犯人,他出身在底層社會,他憑甚麼往上爬?而麥特戴蒙為什麼要切割傑克尼克遜?也是一樣,他想往上爬,他們都只是邊緣人,不是什麼翻手為雲覆手雨的大佬。

 

這樣的角色和故事想告訴我們什麼?華爾街怎麼運作嗎?美國黑幫怎麼統治地下社會嗎?

 

不是的,這些人是手術刀,切開糾結的肚腸,你看到的,是平凡不過的人。喬丹.貝爾福很平凡、亨利.希爾很平凡,他們就是幸運又有點小聰明的普通人,沒有大智慧、大手段和大謀略,就只有一戳即破的小花招,總是自亂陣腳,而且無比軟弱。

 

和我們一樣。

 

像是《社群網戰》、《大國民》或是《教父》,都是大人物的電影,史柯西斯專講小人物的故事,因為我們就是小人物。我們只能理解很簡單的東西,只嚮往很簡單的東西,也簡單的接受了他描繪的罪惡世界,因為一切都很簡單。《華爾街之狼》講的不是這些人如何厲害,而是人如何脆弱,一分鐘的裝腔作勢,就能把一個人輕易擊潰。一輛名貴跑車,就能讓一個人眼神發亮。你看,這些人多麼愚蠢、多麼盲目,又和我們多麼相似?

 

這是我們身邊的故事,也是隨時一跨線就會踏入的故事。

 

史柯西斯的故事可怕的地方,是你能夠親身經驗那種毀滅。因為那不是孤高王者的瘋狂,而是小人物內心的孤絕與荒蕪。

 

或許我們不會賺到貝爾福的錢,但是我們會不會在貝爾福的講座上,聽著他的言語,兩眼放光?

 

很多人會,因為他懂我們這些凡人,因為他和我們一樣軟弱,我們愛他、我們需要他。

 

只要夢想不勞而獲,只要渴望一朝致富,你就會愛上喬丹.貝爾福。而誰不夢想這兩件事情?

 

史柯西斯在特殊的世界尋找人的普遍性,不像好萊塢常見的裝腔作勢:「平凡人在不平凡的時刻展現不平凡的勇氣;或是,偉人的外在下,依然是一個平凡而不屈的靈魂。」

 

不、不、不,史柯西斯總在特殊世界中找到有普世意義的平凡人,讓我們在兩三個小時之後才赫然驚醒,原來自己離那個世界那麼近。他的鏡頭對準大時代中的小人物,那是我們,只是恰好生在不同時空。奧斯卡鍾愛大時代的大人物,但史柯西斯專在罪惡世界中翻找著平庸的人性。

 

認同感,寫實的力量,生活細節的描繪、社群文化的呈現,讓他成為獨一無二的電影社會學家。他從來不為名人作傳,只在泥淖中挖掘再世俗不過的人生瑣事。所以當你看懂,崔維斯不是瘋狂殺人魔、拉莫塔不是暴力狂、亨利希爾不是天生的罪犯、喬丹貝爾福骨子裡也不是什麼華爾街之狼。他們都是軟弱、平庸、孤獨、渴望被愛與歸屬的人,和我們沒什麼本質的不同。

 

這是他的觀點,多年來糾結的矛盾,當著屢敗屢戰的唐吉訶德,讓他造就了獨一無二的神奇本事,他悠遊兩種極端對立的衝突要素,卻又渾然天成地鑄兩者為一體。

 

史柯西斯是當代好萊塢權勢人物中最優秀的紀錄片導演;也是紀錄片導演中最好的類型導演。他孜孜不倦地拍攝紀錄片,又在類型片中放入紀錄片的風格。實景、即興,最重要的是生活感。他們胡扯、吃飯,他們生活。他交錯寫實與夢幻、真相與虛構、表現主義與寫實、戲劇性與真實性。

 

他的電影讓我們無法置身事外,直指人心,讓人不安又難以逃避。這就是史柯西斯的辯證法,聖人是凡人,罪人,也是凡人,即使是不起眼的事件,共鳴的強烈力量,構成非常挑釁的激烈作品。約翰.辛克萊連續看了十五次《計程車司機》之後,他便動手刺殺雷根,幸好失敗了。我們不能看完電影之後安慰自己不屬於其中,也不能安慰自己事情已經結束,故事有好的結局。

 

好萊塢最虛假的,就是廉價販售拯救世界的幻覺。世界正在毀滅,而我們不只束手無策,不只無動於衷,甚至還想參與其中。

 

很多人說《華爾街之狼》邪惡,因為他沒有譴責喬丹.貝爾福。在電影中懲罰罪惡,和在電影中拯救世界一樣廉價。事實就是喬丹.貝爾福沒有付出什麼代價,而我們也不在意那些受害者。

 

那些覺得史柯西斯不關心受害者,美化犯罪的觀眾,我想問,這些人,都很關心受害者嗎?這麼多罪惡與恐怖、暴力和謊言,什麼時候我們關心過了?怎麼到了電影院突然要正襟危坐關心起來了?

 

我們什麼時候又關心過丹能探員了?這是真實世界嗎?為什麼到了鏡頭前,突然要說謊了?

 

這就是電影給我們的「解脫」嗎?

 

史柯西斯不吃這一套。如果他說了謊,他就是為邪惡塗脂抹粉的化妝師,而不是社會學家。他讓我們看到不堪、看到真實,讓我們坐立難安。

 

他的電影這樣說:「每個城市都有一個獨行者」、「每個男人都必須走過自己的殘酷大街。」

 

靈魂的暗夜,你通過考驗了嗎?吱嘎作響的破爛車廂,你通過考驗了嗎?或許你有,但是看看台下那些人憧憬的眼睛吧,他們不想通過考驗。你知道,喬丹.貝爾福是對的,在出賣靈魂這件事情上,大家唯一後悔的,是賣得不夠多。

 

在電影當中逃避很容易,不過就是劇本幾個字而已。

 

但是,如同我不斷說的,史柯西斯終其一生,都是鬥士,他不打算說謊。

 

待續

 

下篇預定標題:

五、李奧納多.狄卡皮歐在做什麼?

六、為什麼《華爾街之狼》不只是華爾街版的《四海好傢伙》

七、斷章取義《華爾街之狼》與結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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